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促进学校创一流建设和打造平安校园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实验室使用的普通用途的冰箱,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,超过使用年限的,作强制报废处理。如果使用时间尚未到期限,但是损坏严重、无法修理的也须报废。
2.对于现有贮藏化学类试剂、易燃易爆物品的冰箱,必须实施防爆改造。
3.冰箱内存放物品必须标识明确。
4.实验室冰箱中不放置食品。
5.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、气体钢瓶和杂物等堆放在冰箱的附近,要保持实验室通风。